沧元图书网 > 玄幻小说 > 我的召唤物可以学技能 > 第九章 生命抗性,血族起源
  “系统提示宿主力量突破十点,突破第一道临界线,获得力量属性附加能力生命抗性当生命值下降到10时,强制解除自身所有负面状态”

  正在沿着街道下的屋檐小心穿行的陈勾登时眼睛一亮。

  这个生命抗性附加能力虽然没有额外增加力量和生命,看似对战力毫无提升。

  但在关键时候,却是可以救命的

  举个很简单的例子,假如敌人有晕眩或迷惑类的技能,这个能力就能帮陈勾避免直接被“晕到死”的危险。

  在生命只剩下10的时候强行恢复清醒,就保留了一丝逆转翻盘的机会。

  总的来说,很合陈勾的心意。

  对于一个拥有强大召唤物的召唤师而言本体苟命就对了。

  21世纪的纽约是一个有着近千万人口的巨型都市,但陈勾眼下所在的红钩区几乎已经沦陷。

  时不时就有成群的返魂尸从街道旁的房屋或下水道中钻出来,对一切可以看到的活人发动袭击。

  陈勾急于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渡过降临后的第一夜,可这对人生地不熟的他而言并不容易。

  好在的是觉醒法则之力后,他的感知比普通人敏锐,绝大多数时候都能提前听到返魂尸行走时独特的脚步声,从而避开。

  虽说斩杀返魂尸可以获得觉醒值,提升觉醒等级,但眼下显然不是冒冒失失升级的时候。

  血族的社会体系类似于星际争霸中的虫族,所有返魂尸都能和背后的血祖建立直接联系。

  如果陈勾太“跳”,短时间内斩杀的返魂尸太多,最终肯定会引起血祖的注意,从而引来更凶猛的追杀。

  十几分钟后,一家珠宝店的招牌映入眼帘,陈勾略一思索,便决定今晚就在这里过夜。

  珠宝店里最多的是什么

  自然是珠宝。

  而白银也属于其中的一种,虽然价值最低,但多少应该也会有一些银质的首饰。

  返魂尸惧怕的克星,除了阳光之外就是白银了。

  所以按照习性推断,返魂尸会避开这种对方,绝不会在里面扎堆。

  其次,陈勾能从里面获取一些白银,以备将来制作成武器。

  要知道,在苍澜主世界,白银可是十分珍贵的战略物资,远超黄金。

  珠宝店的大门紧闭,被高科技密码锁锁着。

  陈勾直接以十一点力量挥动精钢长剑,暴力破坏。

  连砍了十几剑,直到门锁部位支离破碎后才终于打开。

  庆幸的是由于丧尸的破坏,珠宝店的警报系统断电失灵,否则警报一响,把大批丧尸引来,他只能放弃这个好不容易选中的地方落荒而逃了。

  借着落地玻璃窗户外照射进来的月光,只见大部分橱窗都是空的。

  显然那些被认为值钱的珠宝都被店主转移走了,只有极少数被认为价值不大,且不便转移的东西被留下。

  这正好便宜了陈勾。

  因为最不值钱的就属白银。

  尤其显眼,第一时间就被他看到的,是一张银色面具。

  似乎是某个客人为万圣节晚会而定制的国王装扮之一,外形看去很像电影天国王朝中,那个传奇且患有麻风病的耶路撒冷皇帝鲍德温四世所戴的那个。

  冰冷的面具不会说话,但戴在脸上后,镜子里毫无表情的面具下却凭空传出一种沉稳、神秘与坚毅之感。

  将陈勾少年面容的稚嫩完美掩饰,让他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张面具。

  门外的世界依然颓废而恐怖,门内安静而宁和。

  陈勾戴着银质面具,坐在镜子对面,看着镜子中陌生的自己,这才有时间整理自己的思绪。

  既然已经来到这个熟知剧情的世界,仅仅完成坚持十天的深渊考核显然不足以让他满足。

  必须在这个世界获得更多的收获

  “最起码要尽可能提升觉醒等级,达到v5解锁第二个技能位。”

  “这样回去之后,才能展现自己的价值,在深渊骑士团获得更好的待遇,避免再一次被当成炮灰。”

  不过想要提升等级也没有那么容易就是。

  从v3升到v4需要的觉醒值是400点,从v4升到v5时会暴涨到1000点。

  斩杀一个v5的魔童能得到100点觉醒值,所以理论上他斩杀14只魔童,差不多就可以升级了。

  但要他独自一人做到,显然并不现实。

  如果再被三只以上的变异返魂尸围住,可就不一定能有刚才面包店那样的地利和运气了。

  何况,他还得防备被血祖盯上。

  “所以,必须从剧情人物那里得到帮助”

  “剧情中男主只是一个普通的医学博士,也就比普通人强壮了那么一点而已,倒是活了将近七八十岁的亚罕拉伯战斗力不俗,而且知道不少古代的秘密。”

  “还有昆兰,剧情中武力值第一,一直追杀血祖,如果有他帮忙,升级肯定是水到渠成”

  陈勾陷入沉思,他在想怎么才能获取亚罕拉伯和昆兰的信任。

  说起这两个人,就不得不谈到血族的起源了。

  5000年前,死海边有两个罪恶滔天的城市索多玛和蛾摩拉,上帝派出三大天使阿兹瑞尔,加百列,米迦勒前往将之毁灭。

  在罪恶之城中,阿兹瑞尔被人类的罪恶和情感所引诱,堕落了,在完成任务后,它攻击米迦勒,喝下了天使的银血,妄图取代上帝,在地上称王。

  但随即被赶来的其他天使以光箭钉死在大地上,并被撕开成7块分散在各方。这些残块被大地掩埋,后来生出一些虫子,这就是血族的七大始祖。

  其中阿兹瑞尔的头部是它最罪恶的部分,在海水中漂流了很久,最后才生出第7始祖。

  也就是现在为祸纽约的血祖。

  正是由于这个起源,所以阳光与白银是血族的克星。

  血族七大始祖中,前面六个虽也曾在大地掀起灾祸,但最终都蛰伏隐藏起来,不为世人所知。

  只有第七始祖比其他6大始祖更年轻,也具有更大的野心想要统治整个世界,将大地变成血族的乐园。

  血祖的本体是一条红色的血虫,非常弱小,但它拥有记忆,可以选择宿主寄生。

  所有被他寄生的人都会力量大增。

  而且他可以像更衣一样不断更换寄生的躯壳。

  亚罕拉伯是二战时期曾被关押在纳cui的犹太集中营,那时他就见过血祖,并与之战斗。

  他的妻子为血祖所杀,而他也曾将血祖族封印,直到几十年后的现在,又一次被人释放。

  简而言之,他是这个世界正宗的本土猎魔人。

  至于昆兰,生于古罗马时代,是由一个被血祖感染的孕妇所产下的混血,半人类半血族,血液为白血。

  罗马时代血祖寄生在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身上,是皇帝身边的红人,只吸处女的血。

  后来一个疏忽,吸了一个怀有身孕的,而且没在生下来之前杀了胎儿,然后就有了昆兰。

  昆兰体内是没有血虫的,也不听血祖指挥,不过它体内流的的确是血族的白血。

  他曾是古罗马斗兽场的角斗士,后来血祖转化了他的妻子和养女,于是他便开启了持续两千年的复仇之旅,不死不休的追杀血祖。

  源于特殊的体质和经历,昆兰具有超强的战斗力和冷静的判断力。

  在原剧情中基本是所向披靡,没有败仗。

  甚至从某种程度而言,拥有半人族半血族血统的他更胜血祖一筹,他对紫外线的抵抗力比血祖强得多,也无惧白银。

  几乎没有任何弱点。

  只要能得到这两个人的帮助,陈勾在这个世界的行动将容易得多。

  关键就在于,怎么让他们与自己合作

  想着想着,陈勾抓住了能勾连所有人的关键点。

  四个字渐渐在他脑海中浮现陨落之光【本章节首发沧元图书网,请记住网址(https://Www.CangYuanTuShu.Com)】